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九台区重要通告!全面禁止!

  • qqid5734972
楼主回复
  • 阅读:28675
  • 回复:0
  • 发表于:2022/10/4 9:34:44
  • 来自:吉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九台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九台区人民***关于施行秸秆全域禁烧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消除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对大气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区***决定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对农作物秸秆实行全域禁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按照中共吉林省委省***建设生态强省的工作要求,区***决定从2022年10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秸秆全域禁烧。全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通告。
二、本通告所称农作物秸秆包括玉米、大豆、水稻及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同时包含地头杂草、落叶、林下附植物等。
三、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实行“区包乡(镇)街、乡(镇)街包村、村包组(屯)、组(屯)包农户”四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在全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四、各乡(镇)街人民***作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区委区***督查科、生态环境、林业、农业农村、公安、发改、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秸秆禁烧的督查巡查检查工作。
五、违反相关规定进行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活动的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乡(镇)街人民***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广泛宣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禁烧农作物秸秆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七、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执法不严的乡(镇)街人民***和相关部门及责任人,按照《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和《九台区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责任。
八、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执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台区人民***
2022年9月30日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