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九台一男子帮邻居干活,被狗咬成伤残十级!判赔5.6万余元

  • 2020春风行动招聘
楼主回复
  • 阅读:57094
  • 回复:0
  • 发表于:2020/11/5 8:42:37
  • 来自:吉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九台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2017年6月24日,康某在徐某家院内帮徐某干活时,徐某家所饲养的狗突然将绳拽断,将康某咬伤。此后,长春市九台区法院审理并判决狗主人赔偿被咬的康某56090.86元。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2017年6月24日,康某在徐某家院内帮徐某干活时,徐某家所饲养的狗突然将绳拽断,将康某咬伤。康某受伤后,被送到九台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6天,诊断为“四肢及腹壁多处皮肤挫裂伤、右尺神经损伤”。后转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住院治疗10天,诊断为“全身多处狗咬伤术后,右前臂尺神经、尺动脉损伤”。康某出院后在吉林省职业病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门进行了治疗。

  此后,康某将徐某诉至法院。

  2017年11月22日,原告康某经吉林A司法鉴定中心鉴定:1、被鉴定人康某此次外伤符合伤残十级;2、被鉴定人康某此次外伤误工期以贰佰肆拾日为宜。诉讼过程中,被告徐某提出对原告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九台法院委托吉林B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评定为:被鉴定人康某右侧尺神经损伤达十级伤残程度

  被告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康某医疗费772.8元、护理费1382.26元、伙食补助费1600元、误工费18990元、伤残赔偿金24245.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鉴定费2100元、律师代理费3000元,以上总计56090.86元。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