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人员信息排查报告的
公 告
全区广大市民朋友们:
通过全区上下齐心协力,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随着疫情在多国快速传播,境外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外防输入”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做好我区境外人员信息排查报告工作公告如下:
一、境外入(返)我区人员,本人或亲属应提前1-2天向入(返)所在单位(企业)、社区(村)如实报告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国家、返程日期、所乘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接到报告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
二、境外入(返)我区人员到达后,应主动配合体温检测、证件查验,在集中隔离观察点或实施严格居家隔离14天,并进行三次核酸检测。
三、境外进入(返回)人员出现发热或上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联系所在社区(村),并逐级上报情况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隔离治疗。
四、对不及时向社区(村)报告,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以及不服从防控管理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通过有效渠道,反映举报不遵守本公告的人员和行为。
举报电话:82348731/82326673
九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来源:九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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