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总体改造情况。2018年,省***出台《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将老旧小区整治提升作为六个专项行动之一统筹推进,当年全省完成改造1553万平方米。从2019年起,中央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我省831个老旧小区、建筑面积1566.7万平方米、约21.8万户纳入2019年度中央资金支持范围,截止目前,已完成改造小区303个、正在改造226个,其余302个也已经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
二是各地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形成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如白城市结合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形成“海绵城市+老旧小区”的改造模式;通化市创新社区党建引领老旧小区改造的新路子,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机制;四平市形成“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推进改造后的小区建立有效的物业管理机制;辽源市采取***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改造提升、运营和管理一体化“打包”,并建立绩效付费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梅河口市建立“居民参与+专业公司”的模式,开展调查摸底,提升改造方案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三是政策技术体系不断完善。2019年12月17日,经省***同意由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电力公司等十二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我省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造范围和内容、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内容。在2018年出台《吉林省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技术导则》的基础上,根据当前老旧小区改造的新要求进行补充完善,正在制定《吉林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技术标准》、《吉林省既有居住房屋检测加固技术》和《小区内道路建设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
,将于近期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