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8时许,九台区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星大街交汇处执勤时,一辆白色中型普通客车自南向驶来,车内人头攒动,有超员嫌疑,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拦截。经查发现,该车定员14人,实载17人,超员20%以上。正当民警准备对驾驶员进行处罚时,发现该驾驶员目光躲闪,带有略微酒气,存在饮酒驾车嫌疑。随即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将该人口头传唤至九台区交警大队办案区做进一步调查取证工作。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吕某,持有A1A2型驾驶证,8月30日因亲戚家喜事,在亲戚家与亲戚朋友把酒言欢至22时。今早心存侥幸心理,驾驶自己家的小客车帮亲戚家载人参加婚礼。万万没想到会被交警查个正着。
目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吕某将面临2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8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存在侥幸心理,珍爱生命,切勿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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