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5日14时30分许,九台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九台区长石公路22KM处查处酒驾时,一辆牌号为吉A813Y5号白色奇瑞轿车由东向西驶来,距离检查卡点百米处,该车突然停车,驾驶人弃车逃跑,向甘家村村内跑去,执勤民警立即警觉起来,立即上前追赶,该驾驶人翻墙越户,身后民警紧追不舍,经过数分钟追赶,终将驾驶人在村内一处草垛查获,查获时该驾驶人一身酒气,民警固定现场证据后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61mg/100ml,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对驾驶人綦某身份信息进一步核实,该车驾驶人綦某于2014年12月因饮酒驾车被处罚过,2016年10月因再次饮酒驾车被处罚,并吊销驾驶证,这次被交警查获,已经是第三次饮酒驾车了,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因饮酒后驾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4000元,合并拘留20日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莫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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