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市民张先生在九台区卡伦镇龙湖嘉苑小区买了房子,当时还是期房。因为是卡伦镇的吉林工商学院建教职工住宅楼,房子价格虽然便宜,每平米2000多元,不过,只有学校的教职工才有资格购买。张先生的购房资格就是一位教职工转让的。和张先生一样,用这种方式,在龙湖嘉苑小区买房的人共有100多人。2013年年末,小区主体完工,却直到现在也办交房手续。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张先生的购房协议中,甲方是吉林工商学院,乙方是张先生。协议中约定了付款方式,却没有约定具体的交房日期,只是注明,需要工程竣工、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根据协议,大多数购房人已经向校方交了百分之九十的房款,而最后的百分之十还没交,主要是因为大伙心里没底,不确定到底什么时候能交房。多次去找校方,校方也没有说明原因。
8号上午,吉林工商学院两名专门负责接待媒体记者的工作人员表示,学校是委托一家开发公司建设的龙湖嘉苑小区,最初确实是打算建教职工住宅楼,部分非职工人员拿到了购房资格,对这个购房行为,校方也默许了。那么,这个小区是由哪家开发公司开发建设?不能交房,问题是出在校方还是开发公司呢?对于这些问题,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也不能透露学校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在龙湖嘉苑小区,记者看到,1到4号楼就是临街的这四栋,目前这四栋也没人居住。而张先生等人购房买的房子,都不在这4栋当中。律师表示,购房人是与吉林工商学院签的协议,所以维权对象是校方。如果房子仍然迟迟不能交付,购房人可以要求收钱的一方,也就是吉林工商学院退款。如果购房人和校方协商解决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但相关证据,如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等,需要购房人提供。